2014年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发布时间:2015-01-05
关于立项下达2014年度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社科研究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今年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立项共49项,现将立项课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省社科规划办立项的时间统一为2014年12月29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省社科研究基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维护省社科研究基地项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遵照执行。
(一)项目研究应按照《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设计进行。未经省社科规划办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内容和成果形式,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项目负责人、成员和管理单位,确需调整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二)资助经费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用于项目研究,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三)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对研究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研究成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基地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实施鉴定。项目负责人报送结项时,需认真执行《关于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补充通知》(闽社科规办﹝2013﹞08号)的有关规定。
(五)所有项目阶段性成果在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报送有关部门作决策咨询参考时必须注明省社科规划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否则不予确认。基地重大项目专著成果公开出版时(需验收合格后出版)必须使用省社科规划办统一设计的基地标识(Logo),必须在封面显著位置注明 “福建省社科规划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资助”(英文出版的研究成果注明:Major project funding for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base in Fujian province social science planning )并报送样书5套。
附件:2014年度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立项名单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
- 新疆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宁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西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
-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广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江苏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内蒙古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