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社会科学界2012年学术年会“城乡平等就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论坛”的讲话

来源: 福建省社科联 发布时间:2012-11-20

谢孝荣

2012年11月9日


各位领导,专家,在座的朋友们,上午好!

在全国各族人民满怀豪情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时刻,由福建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办,福建劳动保障学会承办的省社科界2012年学术年会“城乡平等就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论坛”今天在这里隆重举行,我谨代表省社科联向与会的全体同志表示诚挚的问侯!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以及为论坛召开付出辛勤劳动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表示敬意和感谢!

城乡平等就业是一个很重要的话题。城乡平等就业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属性要求,是我们追求共同富裕的前提性基础性条件;体现了宪法精神,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时下民众的迫切愿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中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为我们探索城乡平等就业问题指明了正确方向。

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城乡平等发展阶段。城乡关系调整是在现代化浪潮中所显现出来的一种经济现象。城乡关系调整是工业化发展的结果和经济发展的必经阶段。近几年来,我国就业制度建设方面,相继推出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2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等重要法规政策。与此同时,《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决定》等,围绕着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目标,在人力资源、就业制度等方面也提出更高层次的发展要求。这些都为城乡平等就业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实行城乡平等就业还有许多具体的问题亟待解决。诸如,如何端正地方政府的指导思想,把农民工视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人口,将农民纳入政府服务对象,建立新型的城乡关系;改变gdp的统计方法,按城市常住人口,而非只统计本地人口,并根据常住人口公布统计结果;建立专门的综合管理部门分管农民工工作,不是限制而是提供服务和帮助;在城市规划制定中,考虑农民工这一巨大人口因素,把农民工的就业、居住、生活等方面,纳入城市规划安排之中;在公共财政预算中,将作为常住人口的农民工列入财政支出的重要对象,并逐步完善相关办法。上述这些是解决城乡平等就业问题重要的物质前提。如果我们在工作的指导思想上不能坚持城乡一体化,在公共政策上不能体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平等就业就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

因此,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就业平等有关精神,从学术层面分析梳理我省统筹城乡就业进展情况,认真总结统筹城乡就业制度建设和实际工作经验,深入探讨我省城乡就业平等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具体路径,促进我省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体系的理论发展,以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福建省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是本次论坛的意义,也是社会科学界不可推缷的责任。

希望各位专家能够充分利用论坛这一交流平台,畅所欲言,发表灼见,集思广益,积极为解决劳动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又好又快发展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建言献策。

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