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联关于申报2023年福建省百场
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选题、报告人和举办场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各设区市和高校社科联,各有关高校和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社科院科研管理部门,各学会、研究会:

  为组织开展好2023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现就报告会选题、报告人和举办场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会选题要求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2.宣传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大主题、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

  3.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4.宣传阐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宣传阐释我省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的选题,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发展全过程民主,全面推进科教兴省、依法治省,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健康福建建设,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加快乡村振兴、老区苏区发展,加强数字福建、海上福建和生态省建设,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等;

  5.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深入挖掘宣传红色文化、朱子文化、“福”文化、海洋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闽都文化、畲族文化等福建地方历史文化;

  6.公众关注的社会科学前沿知识选题。

  二、报告人推荐条件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荐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讲课效果良好的报告会专家人选。

  1.省部属高校、省委党校、省直研究单位、省级学会(研究会)推荐的报告人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

  2.省直实际工作部门推荐的报告人一般应具有厅级领导职务;

  3.设区市社科联推荐的高校、党校、研究单位报告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设区市社科联推荐的实际工作部门报告人一般应具有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三、报告会申报场次

  2023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实行举办场次申报核准制和补助每场4000元经费包干制。由各设区社科联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工作,汇总后统一向省社科联提出2023年报告会申办名单,经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审定同意后印发《2023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举办场次清单》。省社科联根据清单确定的举办场次和补助标准,联合省财政厅,以转移支付的方式向各设区市社科联拨付报告会若干场次补助经费,由市社科联拨付给承办单位。各地各单位要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审定的报告会场次。本年度内未能完成原定场次的,次年不能申报。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填写《2023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选题和报告人推荐表》并汇总后,于2023年2月17日前报送省社科联学会部(社科普及部)(含电子版,电子版为excel格式)。各设区市社科联同时还须参考举办场次分配表(附件4)汇总报送本地区本单位申办名单(附件3)。联系人:李娟娟,电话:0591-83704504,邮箱:ssklskpj@163.com。

  2.各地各单位举办报告会应从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印发的《2023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选题和报告人清单》中自行挑选报告选题和报告人。

  3.报告会补助经费可用于报告人课酬、交通、食宿和报告会场地租金、会场布置等开支,不足部分由举办单位负责。

   

  附件:1.2023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选题和报告人推荐表;

            2.2023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选题和报告人推荐汇总表;

            3.2023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举办场次申报表;

            4.2023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举办场次分配表。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1月10日